Wednesday, May 6, 2015

因為…所以:一個讓人自甘墮落的思維

社會充斥著一再被縱容、護航的負面事件,舉凡殺人、虐待動物、到現在屢爆的黑心產品等。如果種種行為都能以『因為所以』而合理化,那法律將無需存在,我們的道德也將淪喪。我認為所有藉口都不該被支持,甚至不該被容忍,因為這意味著我們無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任何責任。

今 天某位臺大的教授便以此思維設法合理化此次黑心產品的事件(原文連結:http://www.thenewslens.com/post/82862 /)。他將頂新的違法行為歸咎給『貪小便宜』的消費者,因為廠商需滿足顧客『貪小便宜』的心態,為了降低成本好讓消費者買便宜商品,故『逼不得已』昧著良 心做事。

的 確,台灣社會不乏『貪小便宜』之徒,但絕非多數,也非全世界獨有的現象。然而,這卻不該是任何人可以用來作不法、不義之事的擋箭牌。若要以『因為所以』思 維來看,那『貪小便宜』之人也是起因於多數企業不願與全民共享利益所致。以此種想法來看每件事情都將只會若入無限的循環,也讓所有人都能擺脫自身對這個社 會的責任。更何況近幾次黑心產品,也並非是低價產品,反而標榜高品質且國家保證,又怎能將此責任嫁禍於平民百姓?

我 們每個人都該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如果連在社會當中被視為『高知識份子』的學者、教授們都在以『因為所以』的思維看待事情,那這個社會就真的病入膏肓。 許多事情其實只『可有為之』與『不可為之』的分別,沒有其他的藉口或理由。如果一切行為都因『因為所以』而合理化時,我們將面對怎樣的社會與人生;

因為沒有錢所以去掠奪?
因為愛不到所以就殺害?
因為買不到所以去偷竊?
因為心情不好所以虐待動物?
因為別人犯罪所以我也犯罪…

曾幾何時,這樣不負責任地幼稚推卸言辭,如今卻義正嚴詞地充斥在這個社會。

社 會上的一切都需要靠自己去爭取。台灣人民正在享受著的『民主』與『自由』也一樣。如果我們可以學著以一個更積極的態度去看待問題,我們的生活將會不一樣。 當我們開始學著了解政府無法提供所有的答案,所得的回應與結果也將不同。 我們不能總期望社會能為我們帶來改變,而是需要以行動為社會帶來轉變。

此 次黑心商品事件讓我看到了台灣人民『團結』的力量,讓企業見識到了人民的反抗力,但這不能只是一時的。也許政府不會還我們一個公道,但不代表我們只能摸摸 鼻子接受,我們可以繼續我們的抵制行動直至這些企業給社會一個合理的交代。我們可以開始改變我們的消費習慣,讓這些『因為所以』的理由無所遁形。我們可以 開始停止一切『因為所以』的思維,開始對自己負責、究則、當責。